教育關懷
拒絕教育部沒收教師管教權 家長力挺教師合理管教

今天跟跟高雄市家長協會理事長洪志和、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榮譽理事長李惠蘭、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單信愛,一同聲援第一線基層敎師。
教育部修正管教學生辦法,公佈除了「特殊情形」否則不得於下課時間管教學生,並規定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時,教師應停止處罰或調整處罰。雖然教育部表示要全面檢討,但家長團體仍決定站出來力挺教師。
我在當中呼籲教育部,不要一味討好年輕人,教師不管教對於年輕人真的好嗎?請教育部多和教師、家長團體溝通。
我舉猶太人的教育為例,其教育舉世聞名,猶太人也是諾貝爾獎得主最多的民族,他們遵行聖經的教導,重視教育及管教,在聖經箴言裏甚至說到,「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;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」
很多人有誤解,我也指出《兒童權利公約》其中「表意權」是指讓兒少有機會表達意見、有機會被徵詢,再制訂相關辦法的時候對於與學生溝通,並尊重學生的意見,不是讓學生有權利修正甚至否決教師的管教。但是現在學校正逐漸失去品格教育,強調學生應有的權利卻未負上相對應的責任,甚至對教師管教有否決權。